解读关于四大主导产业购买或租赁标准厂房优惠措施政策

   日期:2024-03-16     浏览:190     评论:0    
核心提示:一、主要依据《南靖县突出工业 突破工业九条措施》(靖政综〔2021〕95号)。二、为什么要制定为推动我县集约用地,加快项目落地速度,分行业鼓励企业购买或租赁标准厂房厂房,做大做强四大主导
 一、主要依据

《南靖县“突出工业 突破工业”九条措施》(靖政综〔2021〕95号)。

二、为什么要制定

为推动我县集约用地,加快项目落地速度,分行业鼓励企业购买或租赁标准厂房厂房,做大做强四大主导产业,特制订该优惠措施。

三、主要内容

鼓励新引进的四大主导产业(机械装备、食品健康、电子信息、新能源新材料)企业购置或租赁标准化厂房,根据企业的投资强度、年销售收入情况、对我县地方经济贡献额情况分档次给予购置补助或租赁补助。

(一)机械装备

鼓励精密机械企业购置或租赁标准化厂房。若新引进的精密机械企业在我县购置或租赁标准化厂房,投资强度达2200元/平方米以上,根据年销售收入情况予以补贴。年销售收入达2200元/平方米的,按销售收入的3%予以补贴,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平均对我县地方经济贡献额50%;年销售收入达3300元/平方米的,按销售收入的4%予以补贴,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平均对我县地方经济贡献额80%;年销售收入达到4400元/平方米的,按销售收入5%予以补贴,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平均对我县地方经济贡献额100%。

(1)购置补助。对新引进的精密机械项目,若在园区内购置或订制标准厂房并投产后的,自企业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性收入所属纳税年度5年内,按企业对我县地方经济的贡献给予奖励,5年合计奖励不超过1500元/平方米。

(2)租赁补助。对新引进租赁辖区厂房并正式投产的精密机械项目,按照以下四个方面给予补助:①搬迁补助。若为整厂搬迁,则给予一次性搬迁补助100万元。②物流补助。前3年给予应税销售收入的0.65%作为物流补助,单家企业封顶100万元。③厂房租金补助。项目正式签约后,给予4个月免租金装修期,从签约第5个月起5年内厂房实行减免租金,最高不超过300元/平方米。④金融补助。投产之日起5年内若因扩大生产需要贷款,给予3年贴息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
(二)食品健康

鼓励食品健康企业购置或租赁标准化厂房。若新引进的食品健康企业在我县购置或租赁标准化厂房,投资强度达2400元/平方米以上,根据年销售收入情况予以补贴。年销售收入达2400元/平方米的,按销售收入的3%予以补贴,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平均对我县地方经济贡献额50%;年销售收入达3600元/平方米的,按销售收入的4%予以补贴,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平均对我县地方经济贡献额80%;年销售收入达到4800元/平方米的,按销售收入5%予以补贴,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平均对我县地方经济贡献额的100%。

(1)购置补助。对新引进的食品健康项目,若在园区内购置或订制标准厂房并投产后的,自企业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性收入所属纳税年度5年内,按企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给予奖励,5年合计奖励不超过1400元/平方米。

(2)租赁补助。对新引进租赁辖区厂房并正式投产的食品健康项目,按照以下四个方面给予补助:①搬迁补助。若为整厂搬迁,则给予一次性搬迁补助100万元。②物流补助。前3年给予应税销售收入的0.5%作为物流补助,单家企业封顶100万元。③装修补助。给予项目无尘、恒温、恒湿车间补助。补助标准及办法为a或b(二选一):a.达到万级的,给予每平方米补助600元;达到千级的,给予每平方米补助1500元;达到百级及以上的,给予每平方米补助2000元。b.洁净车间厂房装修按照打包价每平方米补助1200元(即不分等级)。洁净车间面积按装修洁净厂房的实际面积申报。④厂房租金补助。项目正式签约后,给予4个月免租金装修期,从签约第5个月起5年内厂房实行减免租金,最高不超过300元/平方米。

(三)电子信息

鼓励电子信息企业购置或租赁标准化厂房。若新引进的电子信息企业在我县购置或租赁标准化厂房,投资强度达3000元/平方米以上,根据年销售收入情况予以补贴。年销售收入达3000元/平方米的,按销售收入的3%予以补贴,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平均对我县地方经济贡献额50%;年销售收入达4500元/平方米的,按销售收入的4%予以补贴,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平均对我县地方经济贡献额80%;年销售收入达到6000元/平方米的,按销售收入5%予以补贴,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平均对我县地方经济贡献额100%。

(1)购置补助。对新引进的电子信息项目,若在园区内购置或订制标准厂房并投产后的,自企业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性收入所属纳税年度5年内,按企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给予奖励,5年合计奖励不超过1600元/平方米。

(2)租赁补助。对新引进租赁辖区厂房并正式投产的电子信息项目,按照以下六个方面给予补助:①搬迁补助。若为整厂搬迁,则给予一次性搬迁补助300万元。②物流补助。前3年给予应税销售收入的0.6%作为物流补助,单家企业封顶300万元。③设备补助。对项目签约后三年内购置的新设备给予补助。对项目购置的新生产性设备、用于研发的新关键仪器设备,按购置新设备款的20%给予补助。补助办法为:在购置的新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后,企业凭新设备购置发票申请兑现。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万。④装修补助。给予项目无尘、恒温、恒湿车间补助。补助标准及办法为a或b(二选一):a.达到万级的,给予每平方米补助600元;达到千级的,给予每平方米补助1500元;达到百级及以上的,给予每平方米补助2000元。b.洁净车间厂房装修按照打包价每平方米补助1200元(即不分等级)。洁净车间面积按装修洁净厂房的实际面积申报。⑤厂房租金补助。项目正式签约后,给予4个月免租金装修期,从签约第5个月起5年内厂房实行减免租金,最高不超过300元/平方米。⑥金融补助。投产之日起5年内若因扩大生产需要贷款,给予3年贴息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
(四)新能源新材料

4.鼓励新能源新材料企业购置或租赁标准化厂房。若新引进的新能源新材料企业在我县购置或租赁标准化厂房,投资强度达3100元/平方米以上,根据年销售收入情况予以补贴。年销售收入达3100元/平方米的,按销售收入的3%予以补贴,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平均对我县地方经济贡献额50%;年销售收入达4650元/平方米的,按销售收入的4%予以补贴,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平均对我县地方经济贡献额80%;年销售收入达到6200元/平方米的,按销售收入5%予以补贴,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平均对我县地方经济贡献额的100%。

(1)购置补助。对新引进的新能源新材料项目,若在园区内购置或订制标准厂房并投产后的,自企业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性收入所属纳税年度5年内,按企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给予奖励,5年合计奖励不超过1800元/平方米。

(2)租赁补助。对新引进租赁辖区厂房并正式投产的新能源新材料项目,按照以下六个方面给予补助:①搬迁补助。若为整厂搬迁,则给予一次性搬迁补助320万元。②物流补助。前3年给予应税销售收入的0.7%作为物流补助,单家企业封顶300万元。③设备补助。对项目签约后三年内购置的新设备给予补助。对项目购置的新生产性设备、用于研发的新关键仪器设备,按购置新设备款的20%给予补助。补助办法为:在购置的新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后,企业凭新设备购置发票申请兑现。最高补助不超过2200万。④装修补助。给予项目无尘、恒温、恒湿车间补助。补助标准及办法为a或b(二选一):a.达到万级的,给予每平方米补助600元;达到千级的,给予每平方米补助1500元;达到百级及以上的,给予每平方米补助2000元。b.洁净车间厂房装修按照打包价每平方米补助1200元(即不分等级)。洁净车间面积按装修洁净厂房的实际面积申报。⑤厂房租金补助。项目正式签约后,给予4个月免租金装修期,从签约第5个月起5年内厂房实行减免租金,最高不超过300元/平方米。⑥金融补助。投产之日起5年内若因扩大生产需要贷款,给予3年贴息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
四、制定后达到什么效果

通过分标准、分档次鼓励不同行业企业购买或租赁厂房,进一步规范我县产业发展,壮大我县产业聚集效应,增强招商引资成效,吸引更多大好项目落户我县。
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
解读机构:南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

解读人:林跃西

联系电话:0596-7835923

 

 

南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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